关于“2011黑龙江艺术设计新星”奖评定的通知
省内各有关院校、艺术设计系、专业:
为鼓励我省大专院校艺术设计专业在校生努力学习,提高他们的艺术设计水平,奖励在校生艺术设计专业成绩优秀者,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培养高、精、尖的艺术设计人才,经黑龙江省艺术设计协会、黑龙江省装潢学会研究决定评审,2011“黑龙江艺术设计新星奖”,有关评定条例如下:
一、黑龙江省内各大院校在校就读的艺术设计专业学生均可申请;
二、每个院校各系、有关艺术设计专业的学生,在各院校组织推荐、申报(特殊情况,学生可自行申报,但须经所在院校系签署意见、盖章均可)。
三、各院校将申报的学生成绩应为,艺术设计专业课(不含文化课)成绩突出者。
四、各院校将登记表上交评审委员会后,由省艺术设计协会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最后确定“2011黑龙江艺术设计新星奖”人员名单。
五、申请材料内容包括:1、申报表;2、在校专业业绩;3、设计作品(每人1幅、电脑打印、手绘、照片均可、不小于A4)、报名者照片(1张1寸免冠);4、社会专业活动(参考)
请各院校的艺术设计系,有关艺术设计专业接到此文后,积极组织此项活动,并进行初评,最后报到“2011黑龙江艺术设计新星”评审委员会进行终评,凡经评审获奖者,需交纳活动组织,评审、证书费100元。
本次评审活动凡参加者均将申报表作品以电子版形式发至组委会指定邮箱
六、申报时间:2011年11月5日——2011年12月10日
评审时间:2011年12月15日
评审结果及颁证时间:2011年12月20日
评委会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1号A区4号楼4410-5(省艺术设计协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451——84892561 13603647013
邮箱:hljdesign11@126.com
Q Q: 894703701
2011年黑龙江艺术设计新星奖申报登记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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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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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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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参加过何种大赛、展览、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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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 程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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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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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201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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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可复印)
备注:申请材料内容包括1、申报表;2、在校专业业绩;3、设计作品(每人1幅、电脑打印、手绘、照片均可、不小于A4)、作者照片(1张1寸免冠);4、社会专业活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