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首届设计艺术奖评定工作结束
根据《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指示精神,为传播黑龙江艺术设计界在我省文化建设进程中取得的丰硕成果和做出的积极贡献,进一步激发我省艺术设计工作者的积极性、进取心和创新精神,提升艺术设计界的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加快黑龙江创意设计产业的发展,促进先进文化、地域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黑龙江省文化厅、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于2012年4月20日发文,批准设立“黑龙江省设计艺术奖”并印发《黑龙江省设计艺术奖评奖工作方案》,由承办单位黑龙江省艺术设计协会组织实施。
根据省文化厅、省文联的部署和要求,组委会于4月下旬组建了黑龙江省设计艺术奖组委会,定于5—7月间开展“黑龙江省首届设计艺术奖”评定工作,并于5月5日向全省各市(地)艺术设计协会、艺术设计机构、高校艺术设计院系转发省文化厅、省文联通知及评奖工作细则。截至6月5日,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伊春、黑河、鸡西、双鸭山、绥化、鹤岗、等市(地)艺术设计协会、设计机构、高校艺术设计院、系分别就各类奖项进行了选送和申报。八类奖项申报截止后,组委会秘书处依照评审条例对上报各项材料进行初评、复评,于7月21日一27日将初评、复评通过的入围申报人、申报机构及院系在“黑龙江艺术设计网”公示7天。
公示期满后,提交专家评委会进行终评。6月28日,由我省设计艺术界资深专家、教授组成的评委会对通过初评、复评和公示的申报材料分门别类进行了严格评审。
终评阶段,评委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各高校艺术设计专业拟参加讲师、副教授、教授职称评定的申报人的相关业绩、水平进行了深入评估并给予破格晋级。按照评审文件的规定,对获得注册艺术设计师资格者以及突出业绩的青年教师申报人以及在设计实践中成效显著的职业设计师和设计机构给予破格晋级。
依照评审细则规定,经评定的各类奖项一等奖获得者,具备“黑龙江省优秀中青年设计家”参评资格。
黑龙江省设计艺术奖组委会将在2012年7月中下旬召开黑龙江省设计艺术奖各类获奖者表彰颁奖大会。
附:黑龙江省首届设计艺术奖各类奖项获奖者名单
黑龙江省优秀中青年设计家侯选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