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赛对象: 全省各院校(艺术设计院,系)在校就读大学生 二、参赛作品要求: 为企业,事业,团体等所设计的各种标识,标志,商标,符号系统等; 企业识别VIS系统(企业采用,模拟设计均可参赛)画面尺寸(A4大16开),电脑制作设计,彩色打印,分辨率300dpi,装裱在黑色KT板上。尺寸:画面周围留5cm.同时递交作品光盘。 三、作品评选办法: 为确保本次大赛的权威性、公平性。由大塞组委会制定评审方案,坚持高标准,科学公正的原则,特聘省内有关传记组成评审委员会,对送交作品进行认真严格的评审。组委委托各院校初评,最后,组织专家赴各校进行终评。凡作品一经入围,将由资格参加黑龙江省首届“标识之星”设计作品展。 四、奖励办法: 本次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若干名,凡获奖者由大赛组委会向获奖者颁发奖牌和获奖证书,凡入选者,发入选证书。 五、注意事项:参赛必须提供原创作品,不得涉如知识产权、或其他法律纠纷(知识产权纠纷责任自负) 六、参赛费: 初选阶段不收费,经初选入围者,每件作品收取评审费50元,系列作品每件30元,不超过4件套,并填写参赛作品登记表。 七、送交时间 2005年4月1日---5月10日 八、送交作品得方式及地点: 各院校艺术涉及系教研室统一收取,入选作品报送组委会。 九、组委会通讯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斯大林街1号(市青年宫三楼) 邮编:150010 联系电话:84610933 88773837 联系人专用电话:张震甫/88773837 于向东/82503972 杨林/89585187 2005黑龙江“校园之星”标识设计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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