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黑龙江服装设计新星”奖评定的通知
省内各有关服装设计院校:
为鼓励我省服装院校服装设计专业在校生努力学习,提高他们的服装设计水平,奖励在校服装设计专业成绩优秀者,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培养高、精、尖的服装设计人才,经黑龙江省服装设计师协会、一届一次常委会研究决定自2012年起设立“黑龙江服装设计新星”奖,现将有关评审条例公布如下:
一、黑龙江省内各大院校在校就读的服装艺术设计专业学生均可申请。
二、每个院校各系、有关服装艺术设计专业的学生,在各院校组织推荐、申报(特殊情况,学生可自行申报)。
三、各院校将申报的学生成绩应为,服装艺术设计专业课(不含文化课)成绩突出者。
四、各院校将登记表上交评审委员会后,由省服装设计师协会秘书处按评定标准审核,最后确定“2012黑龙江服装设计新星奖”人员名单。
五、申请材料内容包括:1、申报表;2、在校专业业绩;3、服装设计作品(每人1幅、电脑打印、手绘、照片均可、不小于A4)、报名者需提供1张1寸免冠照片1张。4、社会专业活动(参考)
请各院校的服装设计系,有关服装艺术设计专业接到此文后,积极组织此项活动,并进行初评,最后报到“2012黑龙江服装设计新星”服装设计协会秘书处进行终评。凡经评审获奖者,需交纳活动组织,评审、证书费100元。
本次评审活动凡参加者均将申报表,作品以电子版形式发至组委会指定邮箱。
六、 申报时间:2012年10月25日——2012年11月25日
评审时间:2012年11月26日
评审结果及颁证时间:2012年11月30日
评委会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兴大道9号(黑龙江省服装设计师协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451——84892561 18746044884
邮 箱:QQ:894703701
申报表下载网址:
黑 龙 江 省 服 装 设 计 师 协 会
二0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