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美术馆标识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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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美术馆标识设计方案
征集公告
 
黑龙江省美术馆公开征集标识设计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识属性:
黑龙江省美术馆[HEILONGJIANG MUSEUM OF ART]成立于1962年,是黑龙江省唯一官方美术馆,是具有收藏、研究、展示陈列、教育、交流、服务等职能的造型艺术博物馆,是永久性、公益性国家美术事业机构。
二、设计要求:
    l、充分体现美术博物馆的机构属性、宗旨、行业特征和工作理念;
    2、寓意清晰,象征性强,体现黑龙江特定的地域文化意蕴;
    3、设计创意和表现语言符合标识造型审美特性,具有个性鲜明的精神气质与文化内涵,视觉冲击力强,易于识别、记忆、传播、推广,并且具有平面、立体以及通过不同材质表现的延展性;
    4、图案和色彩简约流畅,大气醒目,具有现代感与国际性;
5、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无抄袭行为和模仿痕迹,明显区别于国内外其他美术机构的标识,此前从未以任何形式发表。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当选作品)1件,奖励人民币10,000万元并颁发获奖证书;二等奖2件,每件奖励2,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三等奖3件,每件奖励1,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入围作品10件,每件颁发纪念证书。以上奖项和证书不可兼得,获奖者只按最高一项奖金和证书领取。
四、作品评审:由黑龙江省美术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评审结果于2010年6月中旬在雅昌艺术网http://www.artron.net公布。
五、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0年5月20日止。
六、版权归属:当选作品版权依法永久归黑龙江省美术馆所有。
七、征集范围:全国设计机构、文化传播公司、大专院校师生。
八、应征办法:应征作品应包括黑白标准设计图、平面及三维彩色效果图及150字以内设计阐释。以A4幅面彩喷纸打印,背面粘贴应征作品登记表并附矢量格式文件的软盘或光盘,标明“标识应征作品”。所有来稿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征集方对征集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收件地址:150010哈尔滨市道里区地段街133号黑龙江省美术馆
联系电话:0451—83152295   E-mail:hljsmsg@126.com
联 系 人:付宇 13946101529
 
                                        黑龙江省美术馆
                                         2010年3月18日
 
 
附件:黑龙江省美术馆标识设计方案应征作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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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果
 
编号
 
本人承诺:应征作品为本人原创,无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之行为,并为可能因前述行为造成的第三方损失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赔偿责任。
作者签名:                 201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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